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6000 |
| 起拍价:1387677元 | 保证金:130,000 元 | |
| 评估价:1,387,677 元 | 数量/单位: |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 处置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 联系人:山东拍辅帮网络信息有限公司-鲁经理 | 联系电话:13336644413 | |
本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辅助咨询电话。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竞买公告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10日10时至2026年9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本案涉案财物广告机5573台
评估价:1387677元
起拍价:1387677元 保证金:130000元 加价幅度:6000元
注:存放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遥墙街道小达子营村仓库
详见评估报告。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两日止接受咨询。咨询热线:13336644413(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该标的。
2、本标的物不支持配送服务,需要买受人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自提。买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货。提货前需预约提货具体时间及了解提货手续,按照法院的要求完成提货,逾期视为放弃提货,本院将对标的物再行处置。本标的提货时的拍品全部资产需要一次性全部提走,不可遗留现场,如有遗留,将视为毁约。如果在现场拆除报废物资的过程中产生垃圾,需要由买受人负责清理并承担清理费。
3、对于标的物的搬运、吊装及清场工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的搬运、拆卸、吊装及清运费用等交割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搬运、拆卸、吊装及清运等过程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费用,则由买受人承担。
4、如竞买人需要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委托人和受托人本人须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手续至我院办理相关委托拍卖事宜。
5、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该标的。
6、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办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因本次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其他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均由买受人承担。
7、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的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8、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次拍卖标的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通知送达。
9、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7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逾期不与本院联系的,视为对上述标的权属无异议。
10、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拍卖前7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11.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六、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七、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6)鲁0191执恢158号拍卖余款”。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分行
账户名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账 号:86611731101421067056015814
拍卖成交,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成交款或未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补齐差价的,由悔拍买受人补齐差价。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本次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及时报名。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公拍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辅机构:山东拍辅帮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拍卖咨询热线电话:13336644413
人民法院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31-88820162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港兴一路自贸大厦A座10楼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 顺位 | 姓名 |
|---|---|
| 暂无 |
竞买须知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10日10时至2026年9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拍卖前7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拍卖前7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或者中止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辅机构:山东拍辅帮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拍卖咨询热线电话:13336644413
人民法院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31-88820162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港兴一路自贸大厦A座10楼
本案涉案财物广告机5573台
存放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遥墙街道小达子营村仓库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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